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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委第五轮巡视联动巡察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10 10:53:06

  按照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配合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广安区联动巡察工作,区委第一、第二联动巡察组于2024年8月底起,分别对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联动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一)第一联动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人民法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38126963

  电子邮箱:gaqwxcz04@163.com

  来信请寄:广安区北仓路178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一联动巡察组收,邮编:638000。

  信访现场接待点:区人民法院1号楼四楼416室。

  意见箱地址:区人民法院(广安区建新街17号)附近醒目处。

  (二)第二联动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38126961

  电子邮箱:gaqwxcz02@163.com

  来信请寄:广安区北仓路178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收,邮编:638000。

  信访现场接待点: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意见箱地址:区人民检察院(广安区建新街11号)附近醒目处。

  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四川“码上巡”微信二维码:

区人民法院

区人民检察院

  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四川“码上巡”微信反映、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联动巡察组反映问题,共同营造广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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